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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红十字会贯彻《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的实施细则
2008-11-19 13:57:00
〖发布日期:2008-11-19〗〖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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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贯彻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红十字会( 2002)9号精神,认真落实盟红十字会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区中、小学校及中专、职技校(以下简称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以下实施细则:

    一、 学校红十字会的性质

学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也是学校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二、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体制

  1、学校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 2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权是:

( 1 )投票选举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

( 2 )听取和审定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3 )制定修改工作制度;

( 4 )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学校红十字会的领导机构是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由校级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如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会长由校长或书记兼任,副会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和工会主席出任。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通过,负责日常工作。为充分发挥学校红十字会协调功能,学校红十字会秘书长由副会长兼任(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副秘书长由校卫生教师担任。红十字会办公室设在校卫生室。

       3、学校红十字会的名称为:在“红十字会”前冠以学校名称。学校红十字会可根据学校结构和会员人数设分会及会员小组。一般情况下,学校红十字会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成立会员小组。

学校红十字会应设立红十字会活动场所。

     三、学校红十字会的基本任务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2、配合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广大红十字青少年成为受益者、服务者和参与管理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教育。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等助人为乐的活动。

    (1)小学红十字会以培养青少年良好的行为品德、卫生习惯、珍惜生命及健康心理为主。以加强红十字意识教育为主要内容,做好会员入会前的普及宣传工作,加强对入会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处置和突发灾害的避险逃生能力的培训,组织会员参加校内久的志愿服务。

   (2)中学、中专、职校红十字会结合青少年青春期生理、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开展禁烟、禁毒、预防艾滋病等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入会学生的救护技能和突发灾害的避险逃生能力的培训,组织会员参加社会服务。

   4、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开展形式活泼的、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夏(冬)令营活动。

  5、开展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宣传、收缴费、出具住院医疗证明等工作。

  6、开展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之间的友好交往活动。

  7、教职员工会员要做青少年会员的表率,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积极努力。除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具体指导青少年会员的日常活动。

  四、会员管理

       学校的师生员工,凡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由本人申请,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小学一般从三年级起发展会员。 新会员一般在新学年发展,并组织入会宣誓。入会者,登记备案,经宣誓后,发给“会员证”和“会员证章”。 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 (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报到,登记注册,不需再办理入会手续。转入单位没有建立红十字组织的,可保留会籍。

  五、经费

  1、会费:会员应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会费。青少年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数额不限,原则上不超过5元,其他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10元,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使用和管理。

  2、行政资助:学校行政应依法资助校红十字会一定的活动经费。资助金额不低于学校总人数的5倍。

  六、措施

   1、成立在区红十字会理事会领导下的由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和会员单位共同组成的区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协助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区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由区红十字副会长(教育局副局长)兼任,委员会正、副秘书长由区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教育局综合教育科科长兼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部分学校领导、教师等从事青少年工作的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红十字会,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2、加强领导,工作到位。各学校要把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每学年校领导要听取学校红十字会1—2次专题工作汇报,指导工作。

  3、建立健全红十字组织网络,进一步做好创建红十字达标学校工作。学校红十字会达标工作,必须经区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考核通过,成绩显著的逐级申报区、市级验收。

  4、每学年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要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区教育局将把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内容依据之一。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要经常总结学校红十 字会工作,适时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讨会、现场会,每两年表彰一批成绩显著的学校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会员、先进组织者,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更规范、更有成效。

                                                                                                                                                                                                                           二00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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