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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方案
2009-07-27 09:28:00
〖发布日期:2009-07-27〗〖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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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红十字会  锡市红十字会

    2009锡林浩特地区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方案

 

 

为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和在我盟召开的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全面展示全盟、全市红十字事业取得的成绩,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共同分享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做好锡林浩特地区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救助慰问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锡林浩特地区贫困大学生困难情况和盟市两级红十字会救助能力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利用开展“博爱一日捐”和“爱心双助”募捐活动募集捐款建立的红十字基金开展“扶困助学”活动,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为庆祝建国60周年促进锡林浩特地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助你上大学”

三、活动时间

7月10日~8月25日。

四、救助对象

具有锡林浩特户籍,因家庭贫困而面临辍学的统招全日制二本以上(含二本)本科生,包括:

一类贫困生(低收入家庭贫困生):城镇、牧区低收入家庭(包括下岗职工家庭)的2008年新生;

二类贫困生(困难职工家庭贫困生)同时供养2名大学生,或单亲家庭,或最近一年中因家庭成员大病遭遇重大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家长持有《博爱一日捐爱心卡》连续4年捐款达到倡议标准的2008年新生;

三类贫困生红十字志愿者贫困生)参加盟市两级大学生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连续2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达到要求志愿服务时间、完成志愿服务任务的贫困大学生。

四类贫困生(定向捐助贫困生)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定向捐款并签约资助的贫困大学生。

本方案中“城镇、牧区低收入家庭”指人均月收入不足锡林浩特市低保标准2倍的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大病遭遇重大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指最近一年中发生的大病医疗费或重大意外事件(灾害、事故)损失、费用扣除各类保险或其他救助、赔偿后自负部分仍超过2万元的困难家庭。

为避免重复救助、充分发挥有限资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凡民政部门给予救助的低保户、特困户和工会组织给予救助的下岗、困难职工家庭的贫困大学生不再列入本年度红十字基金救助范围。

五、助学金标准

一、二、三类贫困大学按每1000元助学金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四类贫困生按捐助单位与贫困大学生签订的协议捐助标准给予救助。

六、救助目标与名额分配

2009计划救助贫困大学生200(盟市两级红十字会各100名),其中一类贫困生150名,具体指标分解如下:

1、每个苏木镇各5名;

2、每个国有农牧场各2名;

3、每个街道各20(巴彦查干街道5名),其中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的每个社区不少于2名。

二类贫困大学生救助名额不限三、四类贫困大学生按实有人数救助

七、救助资金来源

1、盟市两级红十字基金;

2、社会各界为救助贫困大学生的专项或定向捐款。

八、时间安排与救助程序

(一)调查阶段(7月10日~29日):调查推荐救助对象

贫困大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向所在社区(嘎查、分场)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嘎查、分场)红十字会调查核实后填报《锡林浩特地区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审批表》(附后,可复印),由苏木镇街道、国有农牧场)红十字会审核教育、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红十字会。申请材料包括:

1、院校录取通知书及含有学费标准等内容的入学须知等材料复印件;

2、学生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二类贫困生须提供家长所在单位申请文件和“博爱一日捐”《爱心卡》复印件;

4、三、四类贫困生须按救助协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学生家长是下岗职工的须提交下岗证复印件;

6、大病医疗费复印件及其他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有关事项:

1、复印材料均由苏木镇(街道、国有农牧场)红十字会经办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

2、嘎查(社区、分场)和苏木镇(街道、农牧场)红十字会意见须证明学生家庭低收入、生活困难情况,并由红十字会负责人签字、加盖红十字会印章;

3、属非低保户的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签署意见时予以证明,避免重复救助;

4、已被录取但未能在调查推荐阶段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大学生,可凭招生部门出具的网上录取证明先行申报,并在8月10日公示期满前将正式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送交市红十字会。

(二)审核阶段(730日~8月8日):确定救助对象。

两级红十字会共同对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行入户调查后确定拟救助名单,于8月4~10日通过媒体公开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8月11日确定贫困大学生救助名单。

(三)救助阶段(8月12~18日):实施救助。

两级红十字会联合举行救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

(四)总结阶段(8月1825日):活动总结。

上报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总结,并将贫困大学生名单和救助金额反馈至各苏木镇街道、国有农牧场)红十字会和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

 

锡盟红十字会  锡市红十字会

锡林浩特地区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审批

学 生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录取类别

院校专业学制

入学时间

家庭详细住址

家庭经济收入

元/月 

家庭

人口

联系电话

家 长 姓 名

家长身份证号

家长工作单位

(或原工作单位)

“博爱一日捐”

爱心卡编号

学生本人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印)

 嘎查(社区

分场)红十字会

初 审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苏木镇(街道、

牧场)红十字会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教育部门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民政部门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市红十字会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盟红十字会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说明:

一、申报材料:

    1、院校录取通知书及含有学费标准等内容的入学须知等材料复印件;

    2、学生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家长“博爱一日捐”《爱心卡》复印件及家长所在单位申请文件

4、学生家长下岗证复印件及其他困难、特困证明材料;

5、复印材料均苏木镇(街道、农牧场)红十字会经办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

二、填表事项

1、嘎查(社区、分场)苏木镇(街道、农牧场)红十字会意见须证明学生家庭

   低收入生活困难情况,并由红十字会负责人签字、加盖红十字会印章

    2、属非低保户的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签署意见时予以证明,避免重复救助

3、申请人填表须字体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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