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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28365-365.com2012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方案
2012-04-01 10:55:00
〖发布日期:2012-04-0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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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构建全盟红十字会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彰显“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动员和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的统一安排,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请各地及时安排相关工作,切实组织开展好2012年红十字博爱周系列活动。

一、  活动时间

   2012年5月8至5月14

    二、活动主题

   红十字——人道力量

   三、活动内容

   (一)以志愿服务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活动。按照《mobile.28365-365.com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广泛开展“学雷锋--红十字志愿活动>的通知》(锡红字201213号)文件要求,以全盟各级红十字会现有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队为主要人力资源,按照不同的志愿服务方向,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地红十字会要将学雷锋活动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学雷锋活动做为锻炼和检验志愿者及志愿服务队的契机。有计划、有方向地招募新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为已发展成熟的志愿服务队授旗。学雷锋活动要突出“红十字志愿服务”这一形式,以“红十字--人道力量”为主题,注重宣传红十字文化,不走形式,使福利院、敬老院、特殊学校、城乡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鳏寡孤独人群等弱势群体真正受益。盟红十字会将举办志愿者培训班、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队授旗,并组织开展赴敬老院、福利院为老人和儿童免费体检、一对一心灵陪伴支持等活动。每个旗县市区至少要选择三个已经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开展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博爱奉献和学雷锋助人为乐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扩大提升红十字的影响力。

(二)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活动。20119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对于推动内蒙古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年初全盟红十字工作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做出了安排部署。盟红十字会将在报纸上专版刊登《实施办法》全文。各地在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和公共宣传资源,采取红十字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形式,把宣传活动具体化,突出效果。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农牧区、工厂学校开展红十字运动历史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自上而下,覆盖全盟的学习宣传氛围,使《实施办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三)参与总会组织的全国5·12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总会在博爱周期间将进行全国5·12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各地红十字会要按照《转发关于举办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的通知》(锡红字〔201212号)文件要求,做好参加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力争取得好成绩。结合竞赛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基层红十字组织和志愿者广泛开展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重点在中小学校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救护演练;普及防灾避险知识等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三献”工作宣传活动。各地开展纪念活动期间,在公共场所、繁华地段组织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的知识普及,为群众答疑释难。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大家懂得“三献”工作及关怀生命工程能够挽救延续他人的生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崇高事业。安排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等专项救助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和谐慈善的良好社会风气。

   (五)扎实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各地要结合纪念活动的开展,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采取举行启动仪式、召开动员会、发放募捐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为机关、企事单位和爱心人士搭建起捐赠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和机关企事单位爱心人士的爱心榜,巩固“博爱一日捐”工作长效机制。

(六)开展红十字精神宣传月活动。各地在纪念活动中,要紧紧围绕“红十字——人道力量”这一主题集中开展媒体红十字精神宣传月活动。盟红十字会将组织召开红十字新闻志愿者服务队座谈会,联合电台、电视台、报纸开展全方位的媒体宣传工作。58日至514日在盟广播电台《一凡有约》栏目开展红十字精神宣传周活动,集中报道红十字博爱周期间各地特色活动,与典型志愿者、受助者进行联线,对防灾避险演练等活动进行现场报道,开展《实施办法》及红十字运动知识电台有奖问答等活动。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动员基层红十字会和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盟红十字会报送特色活动稿件。要精心设计制作公益广告,采取印发、张贴、悬挂宣传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在本地区广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相对集中的宣传声势,进一步扩大“博爱周”活动的社会影响,更好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四、活动要求

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纪念系列活动,根据盟红十字会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红十字——人道力量”主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盟、旗县市(区)、乡镇(苏木)三级红十字会按照统一时间、统一主题和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力争在全盟掀起红十字宣传纪念活动高潮,确保2012 年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系列活动在全盟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使红十字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请各旗市区红十字会务于4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盟红十字会。各地要及时上报当地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盟红十字会将于56日前向和地下发《一凡有约》栏目时间及内容安排。

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系列活动结束后,请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务于525日前,将本地区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总结和影像资料报送盟红十字会。

联 系 人:黄丽萍 许晶晶

   话:6999158

电子邮箱:xlglmh@126.com

 

         

 

 

 

 

 

 

                 2012年3月31

 

 

 

 

 

                           

mobile.28365-365.com办公室       20123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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