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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盟红十字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06-06 09:56:00
〖发布日期:2012-06-06〗〖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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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盟红十字会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我盟红十字会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一会儿,阿穆古朗同志将对全盟红十字会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会议还将表彰2011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地区,签订2012年度责任状,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明确目标,坚定做好红十字事业的信心

2011年全盟各级红十字会认真贯彻国家红十字总会、自治区红十字会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并服务于我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圆满完成筹资募捐工作任务2011年,全盟各级红十字会共募捐款物全年募集款物1250.8万元,其中:通过“博爱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946万元,同比增长16%,募捐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红十字会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的整体实力,提升了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是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积极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大病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博爱送万家”、备灾救灾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为贫困群众和受灾群众办实事,全年投入资金1019.7元开展了盟内救灾救助工作,4.9万人次受灾群众和城乡贫困人群受益,是历年最多的一次,在全社会树立了红十字会的良好公益形象。

三是基层组织建设日渐完善。红十字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学校社区红十字会组织网络基本形成,苏木乡镇(街道)基层红十字组织“六有”合格率达到60%红十字会员、志愿者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活动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是卫生救护培训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拓宽思路,注重工作实效,深入开展群众普及性应急卫生救护培训4.5万人次,培训高危行业卫生救护急救员4291人;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343次,小型公益项目有效实施,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和无偿献血宣传面不断扩大,多层次、全方位的红十字宣传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五是各地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各地、各部门对红十字会特殊作用的认识不断提高,积极支持配合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救灾、救助、无偿献血、医疗保障等工作,为红十字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红十字志愿者无私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盟委、行署和盟红十字会向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志愿者和关心、支持我盟红十字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盟红十字会工作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事业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的方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不能打开局面。二是备灾救灾长效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尚不完善,社会救助实力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公益救助行为仍然具有偶然性、被动性,没有形成良性运作的救助体系;三是组织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仍是薄弱环节。社区、学校、医院和农村牧区志愿者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相对滞后,会员及志愿者入会后开展特色活动少、宣传教育少、作用发挥少。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完成盟委、行署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快我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面临良好的机遇,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加强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工作的得力助手,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境况,动员社会力量,做好人道救助和服务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弱势群体的需求和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推进我盟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础、提升能力,扎实做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

国家红十字总会将2012年确定为“能力建设年”,各地、各级红十字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救灾救助能力、人道服务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建设责任、廉洁、效率、服务型红十字会,推动我盟红十字事业快速发展。

   (一)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提升红十字会救灾救助能力

一是加强备灾救灾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要充分发挥应急救援的职能作用,加强备灾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完善救灾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快捷、高效的红十字会救灾信息传递系统,做到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实施救援,尽力满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博爱一日捐”备灾储备金制度,将红十字会应急工作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形成长效联动机制。二是拓展社会救助。继续做好“博爱送万家”、“博爱周”、“博爱助学”、扶贫复明工程、贫困大病患者救助及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等受助面广、影响力大、救助效果好、受助对象满意的专项救助品牌,使这些救助品牌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的补充作用。要继续开拓工作思路,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以扶危济困、助学助医等不同形式,按照“小型多点、便于管理”的原则,策划推出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群众急需、社会反响强烈的红十字公益项目,并努力打造成新的救助品牌。三是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应急卫生救护培训及演练是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的重要途径。这项工作作为红十字会的基本职能已开展多年,但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今年,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红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盟将配套出台一系统推动性政策,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师资配备等方面为应急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农牧区、校园、社区、机关群众普及性应急卫生救护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培训经费。各地要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自治区红十字会的部署,做好师资选派培训、相关教具配备工作,按“四统一”标准,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

(二)拓宽筹资渠道,壮大救助实力,提升红十字会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各地、各级红十字会要创新筹资形式,搭建社会爱心救助平台,推动筹资工作社会化,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不断壮大救助实力,实现救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巩固“博爱一日捐”长效机制。2009年盟委、行署出台《锡林郭勒盟建立“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募捐活动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来,“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活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参与公益事业,帮扶困难群众的平台和桥梁,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23月,在全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由盟直机关党工委与盟红十字会联合对开展“博爱一日捐”工作突出的盟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进行了表彰,并以此启动了今年盟直“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活动。各地、各部门也要抓紧启动“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募捐工作,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动员工作,宣传“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地工商联、国资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和动员会员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加慈善募捐活动;各级宣传文化部门也要积极响应号召,配合红十字会开展宣传、义演等活动;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参加募捐活动的企业落实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会后,各地要抓紧进度,各级党政督查部门要做好募捐进度通报工作,充分发挥长效工作机制的作用,确保“博爱一日捐”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不断拓展筹资渠道。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坚持“走出去”,加强与其它社团组织、各类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动员和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让更多爱心人士参与到人道救助行动中来。要做好劝募服务工作,主动争取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开展募捐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付诸自觉行动,使募捐活动成为传播人道主义、弘扬慈善文化的过程。要深入到各类企业中开展劝募活动,动员他们慷慨解囊,回报社会。要按照捐赠方的要求精心策划、量身订做公益项目,通过项目筹资吸引企业参与募捐活动,为他们参与公益事业提供平台,使各类企业的募捐参与率有明显的提高,年内企业募捐额力争达到募捐总额的40%三是管好、用好捐赠款物。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规范科学的管理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政府、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巩固和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努力建设责任、廉洁、效率、服务型红十字会。严格按照国家红总会、区会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捐赠款物,坚持捐赠款物年度审计制度。要积极配合自治区红十字会开展三级捐赠信息公布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情况,严格执行向捐赠者反馈制度,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要充分体现捐赠者的意愿,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捐赠款物收支做到两透明、两公开,形成高效、透明的募捐、救助工作机制。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工作网络,提升红十字会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关系到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按照自治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的五年规划,我盟自2009年启动这项工作,到2011年底,全盟苏木乡镇(场)、街道基层红十字组织标准化建会率完成了60%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各地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力争2012年底完成全盟苏木(乡镇)、街道及城镇学校100%建立标准化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要注重开展特色活动、宣传红十字精神,以此吸引广大群众加入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学校红十字组织要将红十字精神传播与青少年德育教育相结合,以校园卫生救护培训、应急演练等特色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大会员、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工作,注重会员、志愿者作用发挥,为广大群众参与公益事业提供平台。自治区、盟两级红十字会将对已经达到“六有”标准的苏木(乡镇)、街道基层红十字会奖励部分工作经费,各地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各级红十字会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制,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实施能力建设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不仅要建起来,而且要有开展活动的能力,能够得以长期发展壮大。二是努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各地要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解决旗县红十字会在人员、经费、办公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快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大对红十字会专职干部和基层组织中兼职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每个基层组织中都有一个业务骨干,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红十字会的“知晓率”、“认同率”、“参与率”。红十字文化是红十字会的“软实力”,关乎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各级红十字会、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抓好针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宣传红十字会宗旨、性质、任务。结合救灾、救助、救护工作,广泛传播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慈善光荣、奉献可敬”的慈善文化氛围,使基层干部群众深切地感受到红十字会是团结互助、平等友爱、扶贫济困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使他们能够积极支持并自觉自愿地参与到红十字工作中来,把红十字会办成道德的实践场地和道德大讲堂,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要把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要继续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把红十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资助、保障和监督力度,积极主动地支持和帮助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支持红十字会加强备灾救灾的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形成协助政府做好备灾救灾和救助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地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红十字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优势,把党政所需、群众所急、红十字会所能的民生工作更多地交给红十字会组织去办。要重视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到红十字会工作,优化班子结构,形成梯次配备。要关心红十字会干部的成长进步,把他们纳入识人、用人范围,注重对他们的培养和选拔,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011928,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部法律拓展了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责,对于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2012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把《实施办法》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职能,出台具体的扶持措施,为红十字会开展救灾、救助、救护工作提供便利。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参与红十字事业、为困难人群献爱心的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盟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自觉参与人道服务和各项慈善事业,共建共享和谐美好新生活。

同志们,红十字事业是充满爱心、传递真情、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着必不可缺的重要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红十字会工作,职责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盟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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