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管委会)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将每年9月的第二个周六定为“世界急救日”,以宣传和推动各国红十字会救护工作的开展。今年的“世界急救日”是9月12日,主题是“急救为人道”。区会已就“世界急救日”宣传活动做出安排部署,各地要结合救护工作实际,积极响应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号召,认真做好宣传纪念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红十字会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方案,认真安排部署好各地红十字会的纪念日活动,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声势。
二、在“世界急救日”期间,各地红十字会要举行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提高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增强社会、个人的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的影响,增加公民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
一是举办访谈节目,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世界急救日的源起、急救基本知识以及红十字会在普及救护知识方面所做的工作;
二是组织彩票公益金项目培训的救护师资队伍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发放自救互救宣传单、展示救护训练挂图、现场讲解演示急救方法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普及急救知识;
三是举办救护演练比赛活动,在高危行业、会员单位和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救护技能演练竞赛,组织各地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举办救护技能展示和比赛活动;
四是招募培训志愿者,组建救护志愿服务队,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三、活动期间要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急救知识,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各地救助培训工作的普遍开展。
各地红十字会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于9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盟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人:阿丽玛
电 话(传真):6999158
邮 箱:xlglmh@126.com
附 件: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2009年“世界急救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09年“世界急救日”宣传纪念活动通知》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