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红十字总会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入开展
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9年3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红发22号发出)
各盟市红十字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 加强对红十字会参与艾滋病预防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红十字会是政府在人道领域工作的助手。近年来,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支持下,积极参加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青年同伴教育,在高危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普及,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家属开展慰问救助活动,利用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在遏制艾滋、推动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各级艾滋病防治协调领导机构要充分重视发挥红十字会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对他们开展的艾滋病预防活动进行指导,在政策、经费上予以支持,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参与本地开展的重要活动和项目,发挥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将红十字会艾滋病预防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纳入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培训、交流、奖励计划。
二、 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的通知》(内艾委办发[2009]1号),自治区红十字会是我区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下工作职责:平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家属开展关怀救助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在多种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动员红十字会员、红十字青少年和红十字志愿者积极参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艾滋病防治协调领导机构进行沟通联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争取支持和指导,按照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发挥红十字会应有的作用。
三、 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共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与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协调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在实施艾滋病防御项目、安排部署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活动中药互助协调、积极配合。每年要将参与艾滋病预防工作协调机构要将有关艾滋病防治方面的政策、信息、经验及时印发红十字会,在总结或汇报工作时,要将红十字会参与艾滋病预防的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重视。切实做到资源共享,发挥最大效益,共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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