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社会救助 | 灾害援助 | 卫生救护培训 | 红十字青少年 | 募捐工作 | 血液事业 | 组织发展 | 留言板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红十字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2-06-06 09:48:00
〖发布日期:2012-06-06〗〖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各旗县市(区)宣传部,各旗县市(区)文明办、红十字会,盟直各新闻单位:

近几年,面对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特大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西南旱灾和盟内雪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我盟各级红十字会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成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公益氛围,展示了锡林郭勒盟团结凝聚、和谐发展的良好形象。全盟各级红十字会立足“博爱一日捐”活动,积极开展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五年来救助盟内受灾群众和城乡贫困人群9.9万余人次,作为党委、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和再次分配的一部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自治区宣传部和自治区红十字会的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全盟营造扶危济困、救死扶伤,团结凝聚、和谐发展的良好风尚,经盟委宣传部和盟红十字会研究,现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红十字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各地,请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各地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从事关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红十字事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红十字事业宣传工作作为传播人道主义、弘扬慈善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五八博爱周”、“博爱一日捐”、“博爱送万家”等红十字品牌活动,围绕筹资募捐,红十字救灾、救助、救护,红十字组织发展,急救救护培训等主要业务,以红十字运动历史,红十字法律法规,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小天使基金、阳光天使基金等专项救助工作,红十字募捐资金收支情况等为宣传点,分层次、有节奏地开展红十字精神和红十字会工作宣传。在红十字免费公益宣传、定期安排媒体版块报道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宣传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发挥红十字新闻宣传志愿服务队作用,借助社会资源拓展红十字宣传阵地。

各级宣传部门、红十字会要上下联动、配合工作,构建起以特色活动为主要框架,以传播红十字精神、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理念为主要内容的红十字宣传格局。使红十字会这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军中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红十字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公益 宣传 通知           

 抄报:自治区宣传部 自治区红十字会          

mobile.28365-365.com办公室       2012215日印发

共印50
打印本稿〗〖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政务公开
  领导介绍
  单位职责
  机构设置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计划总结
  部门文件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服务承诺
  办事指南
  文件下载
便民服务
  天气预报
 
版权所有:mobile.28365-365.com
主办单位:mobile.28365-365.com    承办单位:mobile.28365-365.com
电话:0479-6999158  传真:0479-6999158  邮箱xmhszh--oo7@163.com
蒙ICP备06002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