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管委会)红十字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温暖千万家”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内红发【2007】84号文件)》要求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盟红十字会决定近期在全盟开展以“博爱一日捐、温暖千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利用社会各界捐助的“博爱一日捐”善款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为构建和谐锡林建设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博爱一日捐 、温暖千万家”
三、活动内容
慰问和救助因病致贫的城乡特困家庭。
四、救助对象
1、此次送温暖活动的救助对象为因家庭成员患有白血病、恶性肿瘤、尿毒症、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长期治病导致经济困难的具有锡盟户籍的城乡特困家。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14岁以下的白血病儿童,优先救助牧区贫困患者。
3、申请人可持三等甲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当地红十字会申请救助。
五、活动时间
2007年12月中旬至2008年1月31日
六、活动要求
1、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地区的送温暖活动,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为明年“博爱一日捐”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2、各旗县市(管委会)红十字会要从目前接受的“博爱一日捐”善款中安排使用资金,开展送温暖活动,救助标准为每户不少于2000元现金,特殊困难家庭可救助3000元以上的现金。
3、送温暖活动的对象要侧重考虑受灾地区重灾户、贫困地区特困家庭。选择救助对象时,要以嘎查、村或居委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做到政府满意、捐款人满意、受益群众满意。
4、做好宣传工作。为了保证送温暖活动在各地迅速掀起一个宣传高潮和营造宣传氛围,需要各级红十字会在第一时间将本地区开展的送温暖活动上报到盟红会,以便掌握活动动态,并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也同上报到盟红会以便组织稿件集中报道。期间,各旗县市(管委会)红十字会要步调一致,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请各地红十字会2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音像资料上报盟红会
联系人:阿丽玛
电 话:6999158
传 真:6999158
电子邮件:Xmhszh--007@163.com
附件:全盟2008年送温暖活动救助任务分配表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红十字会Δ 送温暖活动 通知
抄 报:自治区红十字会
mobile.28365-365.com办公室 2007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
全盟2008年送温暖活动救助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各旗县市(管委会) |
各旗县市管委会总任务(户) |
1 |
盟本级 |
40 |
2 |
二 连 |
10 |
3 |
锡林浩特市 |
30 |
4 |
西苏旗 |
20 |
5 |
太仆寺旗 |
20 |
6 |
西乌旗 |
20 |
7 |
东乌旗 |
20 |
8 |
多 伦 |
20 |
9 |
阿 旗 |
10 |
10 |
东苏旗 |
20 |
11 |
镶黄旗 |
10 |
12 |
白 旗 |
20 |
13 |
乌拉盖 |
10 |
14 |
蓝 旗 |
20 |
合计 |
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