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红十会内红发(2007)《关于开展救助活动的》,现将我盟开展救助活动安排方案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迎大庆、献爱心、扶贫济困、共建和谐锡林郭勒
二 、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为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纪念“八一”建军节,充分体现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全社会更多地认识了解红十字会,进一步扩大红十会的社会影响,构建和谐锡林郭勒。
三、活动目标
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利用社会捐款开展救助活动,促进我盟“博爱一日捐”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救助对象
此次活动的救助对象为烈属、老红军、老革命军人,劳动模范中生活困难的家庭、以及其他为自治区革命和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困难家庭。
五、救助活动步骤与时间
1、救助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2、时间:7月3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7月3日至7月13日)
盟红十字会向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下发通知,部署救助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此项工作7月6日前完成)。
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公布救助活动消息(此项工作7月12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报名筛选阶段(7月13日至7月27日)。
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对本地区求助进行摸底调查和审核。
此次公益活动务必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筛选出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进行救助。在筛选过程中要主动邀请捐款单位代表参加,以增强广泛做好“博爱一日捐”活动意见的宣传,增强捐助金使用与管理的透明度。
第三阶段:救助阶段(7月28日至8月5日)。
为扩大宣传、增强活动效果,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要采取举行发放仪式、入户慰问、座谈等多种形式把救助款物如期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8月6日到8月10日)。
活动结束后,各旗县市 区红十字会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并以文字形式8月8日以前上报盟红十字会。
要求:
活动结束后,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 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救助情况,并向捐赠人或单位反馈捐款使用情况。
要强化宣传的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协调新闻媒体对活动全程进行宣传报道。
1、 要做好服务工作。以活动的每个阶段结束前将进展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盟红十字会。
2、 各旗县市 区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此项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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