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社会救助 | 灾害援助 | 卫生救护培训 | 红十字青少年 | 募捐工作 | 血液事业 | 组织发展 | 留言板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
转发红十字会关于在直属机关发展会员意见的通知
2012-04-10 16:37:00
〖发布日期:2012-04-10〗〖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2005721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内政办字222号发出)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红十字会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发展会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发展会员的意见

200575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是一个国际性组织。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会员是红十字运动的骨干,是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的中坚力量。截止2004年底,我区红十字会共有48万会员,其中成人会员27万人,青少年会员21万人。在成人会员中,医务人员居多,党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所占比例很少,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宜。红十字会作为一个社会救助团体,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事业人士参加,充分体现红十字会群众性、社会性、广泛性的特点。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充实会员队伍,发展和壮大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队伍,体现红十字运动的普通原则,为全区爱心人士参与公益事业提供平台。

200511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内政字[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协助红十字会发展和壮大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队伍,特别要协助各级红十字会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有能力、有影响力认识中发展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红十字会,带头宣传和支持红十字会。为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我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发展和壮大红十字会会员队伍。自治区红十字会拟在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大力发展团体会员,并在各单位中广泛吸纳个人入会,充实会员队伍。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自愿交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公民以个人身份入会的为个人会员,因此,各单位参见红十字会个人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入会,自治区红十字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要带头宣传并加入红十字会,积极倡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团体会员单位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进行初级救护培训及健康教育。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红十字会的工作。各单位领导要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对于本单位红十字会开展会员活动要给予适当的经费投入。

打印本稿〗〖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政务公开
  领导介绍
  单位职责
  机构设置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计划总结
  部门文件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服务承诺
  办事指南
  文件下载
便民服务
  天气预报
 
版权所有:mobile.28365-365.com
主办单位:mobile.28365-365.com    承办单位:mobile.28365-365.com
电话:0479-6999158  传真:0479-6999158  邮箱xmhszh--oo7@163.com
蒙ICP备06002797号